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24日发布消息,截至1月23日24时,深圳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8例。其中,新增5例。以下是最新情况:
新增病例患者情况
本次新增病例中,均有武汉市居住史或旅行史,其中3人为湖北籍,2人为非湖北籍。
其中,患者1,男性,33岁,现住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患者1为患者2、3的亲属,其与患者2、3均为1月5日至1月12日在武汉逗留期间接触史。
患者2、3,均为女性,分别为33岁、65岁,现住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患者2、3自1月13日自驾车由武汉返回深圳,1月16日至18日分别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宝安)就诊,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并住院治疗。患者2、3与其他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隔离措施。
患者4,女性,26岁,安徽籍,现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患者4于1月10日至12日前往武汉旅游,1月16日出现发热症状,并于1月20日前往就诊。
患者5,女性,60岁,广东籍,现住址为深圳市福田区中航星城。患者5因家庭原因于1月6日从澳门返回深圳,经过检疫后符合解除隔离条件。1月20日出现发热症状,于21日前往就诊,并于22日被确诊为病例。
疫情扩散防控措施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对新增病例及相关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措施,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工作。同时,深圳市多家医院已配备专门的传染病隔离病房,并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为遏制疫情蔓延,深圳市已暂停公共交通至武汉的班次。市政府也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停止线下教学、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市民也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如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提醒市民注意疫情防控
疫情发展形势严峻,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市民注意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建议市民在外出时尽量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与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近距离接触。
如果您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而是应及时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并告知医护人员您是否有武汉旅行史或接触史。
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灾难,希望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战胜疫情,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