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时期,酷刑如云,遍地虐杀人性尽显残忍。在这些酷刑中,有些极其残忍,让人不忍回首。以下是满清十大酷刑,敬请注意。
一、活剐
新奇特殊兽酷刑,勾起华夏脊梁。据传其在汉武帝崇光、广场和永昌年间曾广地施行;后汉和帝光和年间,吏部尚书韩安国曾主管责剖弹压;至唐初时曾经成为议论中心等。明朝开始逐渐式微。最后被清朝禁止使用。皆为“反清”大典之类的百科全书所载。
活剐是指把罪犯绑在刑具上,在其身上开肠破肚,直到死亡为止的酷刑。这个过程中,罪犯可以感受到自己的五脏六腑从自己的身体中被切割出来的极度痛苦,死亡相当于肢解,十分惨烈,许多罪犯在刚刚受刑时便死亡,估计是疼痛过度所致。
二、花盆架
花盆架是满清朝最为常见的一种酷刑,适用于任何罪犯,特别是反对派或逆贼。该酷刑的刑具是一个小火山形的金属架,罪犯的头和手被插在里面,然后使其向下倾斜。这样,罪犯的血液就会自然地集中到脑子中,导致罪犯头部的剧痛,甚至是暴亡。花盆架是满清朝最为残酷的酷刑之一,由于其使用范围极广,因此曾被中国专家称为“满清酷刑体系的起源”。
三、棍打铁树
棍打铁树也是满清朝的一个刑罚。它的刑具是一根铁棍,一般用于重罪犯,如奸细、渎职者等。罪犯的手被反向延伸上来,并在对手的手腕上坚硬的食指部位上吹上一声哨。随后,罪犯会被以最高速度横扫,必须迅速下跌以避免棍击,否则他们的手腕将被铁棍削断。
满清十大酷刑,其残酷程度可见一斑。在今天这个文明社会,这些酷刑已经被彻底禁止并深受人民谴责。同时,这些酷刑也使我们更加珍视我们所拥有的人权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