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11月23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0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据介绍,2021年,聚焦民生热点,大连市组织开展了“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护苗助老”等专项行动,强化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以下案例均是在专项行动中选取的典型案件:
案件一:大连中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灯箱发布“大连京城皮肤病专科大连京城银屑病研究所,血干净了,牛皮癣不发了,一招去血毒,三步清病根,银屑病3清疗法”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广告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520元,并处罚款520元。
案件二:大连市牙元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大连市多个小区电梯内及大连天途有限机顶盒开机画面上发布有关诊疗项目及价格的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4000元。
案件三:沙河口区新妍图文设计中心制作含有禁止性内容的房产销售广告案
当事人为大连中弘海业老年公寓有限公司代理制作房产销售广告图片,内容中涉及的房屋面积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且广告宣称投资年返8%收益,含有投资回报的承诺。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没收广告费用3500元,罚款3500元。
案件四:大连金领传媒有限公司利用受益者名义作证明发布培训广告案
大连金领传媒有限公司为下属大连金领口才培训学校自行制作并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大连金领口才培训广告,其中的感言栏目中陆续发布了七位学员的学习反馈感言用以证明培训学习的效果。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570.72元。
案件五:大连北医八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广告内容含有“被欧洲泌尿外科学会列为ED治疗一线疗法、恢复血液循环、无创无痛舒爽疗愈”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的内容及“性功能障碍、前列腺疾病、不孕不育”等疾病名称。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件六:大连沙医生整形美容口腔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沙医生启动种植牙双保障,大品牌,安心保,放心种”,利用国家非遗传承人贝雕大师金阿山做形象代言的“沙医生半日得案例”的广告, 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不符。依据《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的医疗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8000元。
案件七:睿友(大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京东JD.COM”开放的平台发布的“HOM ER ION好玛睡眠助眠仪”广告中,含有“轻松入睡......轻轻一握,从此不再困扰。通过芯片计算,由设备产生、放大与调制电信号,经能量转换装置输出特定频率的脉冲磁场,由手部向头部传递,在大脑内部产生感应电流,影响神经元的电化学活动,增加脑内抑制性神经递质Y-氨基丁酸以及内源性睡眠相关物质的释放,降低大脑皮层的过度觉醒状态,帮助身体放松,进而促进睡眠启动”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证明材料。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713.51元。
案件八:大连银连经贸有限公司发布保健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案
当事人在淘宝网上发布“大溪地诺丽蓝莓加果汁中国产noni 1000ml**瓶/箱”广告,大溪地诺丽蓝莓加果汁为保健品,在广告页面内,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58元。
案件九:大连渤海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平台及大厅海报广告中发布含有禁止性内容广告案